奥巴马:我的总统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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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初选

  民主党党内初选竞争异常激烈,奥巴马在选前不被看好的情况下,一步步上演了惊天逆转,最终战胜选前呼声最高的希拉里,成为民主党参选总统提名人。

首战告捷·艾奥瓦

  民主党总统预选首站1月3日晚在艾奥瓦州上演,初出茅庐的政治新秀奥巴马以出人意料的较大优势获胜。这次胜利似乎在冥冥中也暗示了希拉里白宫之路的失败。

制胜法宝:“零售政治”+网络筹款


  奥巴马获胜的关键,一是希拉里的轻敌,二则是奥巴马选择了打破常规的竞选方式,即从基层开始发动群众投票(后来被媒体形象地称为“零售政治”),三是充分利用网络这个平台为自己造势及筹款。事实证明,奥巴马的这一招非常有效,其筹集的资金是参加竞选的人中最多的,这也进一步帮助他在以后的竞选中继续进行全面开花的拉票活动。

牧师丑闻

  美国广播电视公司新闻台3月13日曝光了奥巴马的启蒙精神导师牧师赖特富有争议性的一组录像:在2003年的一次布道中,赖特手舞足蹈、声嘶力竭地说“上帝诅咒美国”!这一录像公布后,许多支持奥巴马的选民立即感到不安,奥巴马的支持率随即迅速下滑。此后,他在多次演说中表示赖特的行为与自己无关,并大力谴责赖特,与其彻底划清界限。5月30日,奥巴马宣布退出加入20年之久的芝加哥三一联合基督教会。

制胜法宝:果断处理丑闻、六亲不认   关键之战·豪取11胜

  2月5日,“超级星期二”总统预选在22个州和美属萨摩亚群岛全面展开,希拉里并没有获得想象中的全面胜利,“超级星期二”的投票不分胜负,两人的支持率继续呈胶着状态。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奥巴马连续取得了11场预选胜利。此时,奥巴马与希拉里获得的代表席位分别为1434席和1357席,形势已经发生逆转。此时,民主党内要求希拉里与奥巴马结成“梦之队”的呼声开始不断高涨。   5月6日,北卡罗莱纳州再次向奥巴马致意,这成为选战中的决定性战役。北卡之后,超级代表纷纷表态支持奥巴马,奥巴马在超级代表票上首次超过希拉里。   6月7日,大势已去的希拉里正式宣布自己将结束竞选活动,全力支持奥巴马竞选总统。

制胜法宝:战斗到最后一刻

  在“超级星期二”中没有扩大优势,这让急于和奥巴马拉开距离的希拉里有些坐不住了,也给了奥巴马坚信胜利的决心。这就像两个原本实力悬殊的选手,弱势一方把强势一方拖到决胜盘,胜利的天平开始倾斜了。

对决老麦

  从6月初结束党内初选争夺开始,一直到10月中旬结束辩论,在集中党内全部力量的情况下,奥巴马和麦凯恩展开了最终的争夺。在严重的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奥巴马越来越受到青睐。

点将拜登

  8月23日,奥巴马在其竞选网站上宣布,他已选择特拉华州国会参议员、参议院对外关系委员会主席拜登为竞选伙伴。
  拜登具有广泛的外交政策经验,令人印象深刻的跨党派合作记录以及直截了当、尽职尽责的行事风格。拜登正好弥补奥巴马外交缺乏经验的软肋,而且拜登非常干净,鲜有负面新闻,口碑非常好。

抢攻共和党阵营

  从8月到10月,奥巴马势不可挡,不断抢攻共和党根据地,奥氏旋风席卷堪萨斯州、密苏里州、北卡罗莱纳州、弗吉尼亚州及俄亥俄州,这些州份在2000年及2004年大选时都是共和党布什的票仓。   另外,奥巴马的“吸金”能力也超一流,在9月筹得逾1.5亿美元,宣传覆盖率是麦凯恩的4倍,有美国学者表示,在大选宣传上,还从未见过如此一面倒的情形。

竞选择冠

2008年11月4日,奥巴马击败击败共和党竞选人麦凯恩,当选美国总统。

母亲

  奥巴马的父亲老奥巴马是肯尼亚人,母亲安·邓纳姆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两人婚姻没有维持多久,只生下奥巴马一个孩子。后来奥巴马随母亲与继父在印度尼西亚生活4年。
邓纳姆出生在美国堪萨斯州威奇托,后来随父母移居夏威夷。在夏威夷,邓纳姆与肯尼亚留学生巴拉克·奥巴马(老奥巴马)相遇并结婚,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巴里,即如今的参议员奥巴马。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随着老奥巴马离家前往哈佛大学深造告终。
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罗罗·素托罗结婚,并于1967年来到印尼,也把6岁的巴里带到印尼。
最近传出关于奥巴马的谣言是,奥巴马在印尼生活时,曾在一所极端宗教主义学校就学。但事实是,那只是所普通宗教学校。听到这种谣言时,最惊讶的要属奥巴马母亲的生前好友朱莉娅·苏尔亚库素玛。
苏尔亚库素玛现年53岁,是印尼最著名的女权主义者之一,出版过许多作品,批评极端宗教主义。苏尔亚库素玛说,邓纳姆是一名自由主义者和人道主义者,能说一口流利的印尼语,喜爱印尼文化,虽然对宗教感兴趣,但没有加入任何宗教。
在苏尔亚库素玛雅加达住所的咖啡桌上,摆放着一本相册。相册记载着欢乐时光,照片中的邓纳姆一头活泼的卷发,身穿波希米亚风格的宽松服装,总是面带笑容。
苏尔亚库素玛说:“你知道,安(邓纳姆)是一名白人,虽然她告诉我,她有切罗基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支)血统。”据奥巴马所说,母亲家族一个远祖是纯种切罗基人。
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邓纳姆带着她与素托罗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邓纳姆热衷于印尼民间妇女工艺品的制作,比如织布、编筐,成为个中能手。玛亚现在是夏威夷大学一名教授。
苏尔亚库素玛回忆说:“我们都是母亲,我们一起谈论,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与孩子分离有多么难过,但她(邓纳姆)更关心对巴里(奥巴马)的教育。”
奥巴马青年时到印尼看望母亲,苏尔亚库素玛初次见到这名未来参议员。她说:“邓纳姆为他骄傲。我记得,当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月刊历史上首位黑人社长时,邓纳姆充满骄傲。”
邓纳姆1995年死于卵巢癌。


父亲

  父母分手后,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
尽管与父亲相处时间不长,但遗传自父亲的肤色,在他的政治生涯中成为一面旗帜。他的回忆录1995年首次出版,名为《父亲的梦想》。从政后,奥巴马借用了父亲的名字(巴拉克),在每天别人对他的称呼中,感受父亲留下的烙印。
老奥巴马出生在肯尼亚西部一个贫穷的小村庄,当过放牛娃,后来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去美国读书,与邓纳姆相遇,生下奥巴马。
奥巴马的祖母和许多亲戚如今仍住在那个小村庄,老奥巴马1982年因车祸去世后也埋在村内。1992年时,奥巴马初访家乡,把未婚妻领进门。
老奥巴马的生平比较复杂。他在肯尼亚时就娶了第一个妻子柯齐亚,并育有两个孩子,儿子罗伊和女儿奥玛。
按照奥巴马的说法,父亲从没真正离开柯齐亚。但邓纳姆说,老奥巴马确实与柯齐亚分开,但“由于结婚时是一个乡村婚礼,所以也没有文件证明离婚”。
老奥巴马和邓纳姆在夏威夷的婚姻也许也没有适当的文件证明。奥巴马在回忆录中说:“这段婚姻如何开始和何时开始依然弄不清,有些细节我永远没勇气弄清。”
老奥巴马离开邓纳姆和两岁的儿子去哈佛读书后,后来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非洲。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在肯尼亚为他生了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死于车祸。
但是,老奥巴马还经常探望柯齐亚。一名亲戚解释说,根据传统,柯齐亚还是他的妻子。老奥巴马还与另一名肯尼亚妇女生下一个儿子。


妻子――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第一夫人

  奥巴马和妻子米歇尔结婚已有15年。许多了解奥巴马的人认为,奥巴马能有今天的成就,米歇尔功不可没,她也许是奥巴马竞选总统的“秘密武器”。2004年,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民主党初选中,依靠芝加哥市商界领袖的鼎力支持,奥巴马顺利当选,而其中不少商界领袖与米歇尔关系密切。
43岁的米歇尔身高1.8米,仪态端庄,甚至有人称赞她将杰奎林·肯尼迪的风度和劳拉·布什的魅力集于一身。美国《名利场》杂志8月份评出2007年度全球最佳衣着人士排行榜,米歇尔就榜上有名。米歇尔能力也很出众,她在芝加哥大学担任医院副院长,年薪高达27.5万美元,约为奥巴马的两倍。此外,米歇尔还在6家机构的董事会任职。这位贤内助将家庭摆在了第一位。2007年5月,米歇尔宣布将辞去芝加哥大学医院副院长职务,为丈夫助选。
米歇尔父亲是一名水泵工人,母亲是一名秘书。以中学第一名的成绩毕业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后,米歇尔接着在哈佛法学院学习,毕业后,她1988年进入芝加哥一家律师所担任律师,也就是那时候,两人结识了。
奥巴马从哈佛法学院毕业后跑去米歇尔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实习,负责指导他的律师就是米歇尔。相识4年后,两人结为伉俪,如今育有两个女儿马利亚和萨莎,一个9岁,一个6岁。
米歇尔并不是奥巴马的初恋。奥巴马对同父异母的姐姐奥玛(老奥巴马和第一任妻子所生)谈到过他和白人女孩之间的一次苦涩的恋爱。奥巴马回忆,那个女孩有着黑色的头发,戴着绿色框的眼镜。某天晚上,奥巴马带着女友同去看一个黑人剧作家编剧的演出,那是一出表现愤怒情绪的剧,而奥巴马和女友之间因为对种族的不同看法爆发了剧烈的争吵。他们后来因此分手了。
尽管身兼多职,但米歇尔并非“工作狂”。她尽量抽出更多时间照顾丈夫和两个女儿,而这符合许多选民的心理。

幼年时代

  1961年8月4日,小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在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出生。
  1963年,奥巴马的父亲,老巴拉克·奥巴马获得哈佛大学博士奖学金,移居波士顿。2岁的奥巴马与他20岁的母亲安妮·邓汉姆留在夏威夷。
  1967年,安妮·邓汉姆与洛洛·索雷托结婚,并带着6岁的奥巴马移居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

小学时代

  奥巴马一上小学就展现出了与生俱来的“领袖风范”,尽管他在印尼只是个“外国人”。从一年级时,奥巴马就开始负责在进教室前维持秩序,“排队”、“看齐”、“立正”,同学们也很自然地听从他的指挥。
  他的一名女老师这样评价这个孩子:“他总想成为第一,站在最前面。从心理上来说,他有领导欲。”

中学时代

  奥巴马回答高中生提问时坦率表示,自己在中学时代并非模范生,而是吸毒酗酒的“问题少年”。他曾深深困惑于自己的身份。“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奥巴马在自传《源自父亲的梦想》中这样写道,“烟酒、大麻……我希望这些东西能够驱散困扰我的那些问题,把那些过于锋利的记忆磨到模糊。我发现我了解两个世界,却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
  奥巴马坦言,由于对复杂家庭的不理解,自己在恣意放纵中度过了少年时代。他经常逃学,游荡在夏威夷海滩和印尼的街头,尝试用大麻和酒精麻醉自己的失落。
  好在这段“街头混混”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

大学时代

  高中毕业后,奥巴马在加州西方学院(Occidental College)求学两年,随后转至纽约市的哥伦比亚大学的哥伦比亚学院。大学三年级时,他将自己的专业定位于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并写了一篇有关苏联核裁军的论文。
  奥巴马将他的大学时期描述为“一段高强度的求学过程”。“我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图书馆,并不参加社团活动,过得如同僧侣。”

初入社会

  大学毕业后,奥巴马到芝加哥的一个穷人社区做起了社区工作者,年薪只有1.3万美元。但重要的是,社区服务经历使奥巴马决心从政。
  一旦决定从政,奥巴马思路变得异常清晰。他要竞选地位尽可能高的公职,所以必须要有为公众服务的知识和能力,于是,他决定报考哈佛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法学院时代

  奥巴马于1988年进入哈佛法学院。
  就读期间,他当选全美最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的总编辑,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最高的荣誉。奥巴马也是《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第一位争取到这个位子的非洲裔美国人。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的敲门砖。

步入政坛

  1991年,奥巴马以“极优等拉丁文学位荣誉”从哈佛大学毕业,他又回到芝加哥,并且结婚生女,真的在黑人社区扎根长住下去。他首先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当了多年的“穷人的代理人”。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从讲师做起,后来做到宪法学教授。
  奥巴马之后选择从政,连任3届伊利诺斯州州参议员,2004年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脱颖而出,将知名度扩大到全美。当年,他赢得国会参议员选举,成为目前国会中唯一一位黑人参议员,也成为美国历史上第5位黑人联邦参议员。复杂坎坷的成长经历,让奥巴马特别关注美国社会底层的生存状态。从政以来,他喊出了很多社会下层民众的呼声。奥巴马一家是所有美国参议员中最穷的。2004年,为了获得竞选国会参议员的经费,奥巴马一家甚至把公寓拿出去抵押了。奥巴马还自称是惟一一名要自己报税的参议员。
  当了多年“穷人的代理人”,奥巴马积攒起雄厚的民意资本。奥巴马成功地树立起清廉、为百姓着想的形象。从社会底层依靠一己之力奋斗出头的个人成长史,加上他雄辩的口才,灿烂的笑容,俘获了众多美国人的心。奥巴马在年轻人、少数族裔、底层平民和自由派中都有不少支持者。
  奥巴马真正成为政治明星,是在2004年7月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当时,他还只是一位默默无闻的州议员,却被推选出来做全党的“基调演讲”,阐述民主党在总统选举中的纲领和政策。此演讲通常由民主党内极有政治前途的新星发表。
  奥巴马一讲成名。他的演说慷慨激昂,他提出要消除党派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许多媒体更是把奥巴马的演讲和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家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的著名演讲做比较,很多人因此认识并记住了这张年轻的黑色面孔。两个月后,奥巴马以70%的高票当选为联邦参议员。
  2008年1月,奥巴马宣布成立总统竞选试探委员会。2月10日,他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角逐。不少人都认为,奥巴马已成了民主党内最“黑”的黑马。奥巴马的爱国热情,他对梦想的执著,以及不凡的个人经历,被认为是“美国梦”的最好注解。

奥巴马经济学(奥巴马刺激美国经济的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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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巴马经济学》是一本很可能被斥为异端的书,因为它直接攻击华盛顿特殊利益集团,将其视为造成近乎全部社会问题的根源。
  《奥巴马经济学》又是了解细微经济学方法的初级读本,这种经济方法现在仍然在发展。
  总统竞选使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逐步成为焦点人物,在强调个人自由平等、经济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奥巴马着力描绘出未来自己制下一个对所有人都是均等的经济社会。奥巴马认为一个健康的经济应该是倒金字塔(自下而上)的模式而不是依赖涓滴式经济的正金字塔模式。在自下而上模式的经济体系中,对政府和行业的法规都是公正的和一视同仁的。
  奥巴马就如何在这个国家取得经济公正有许多的想法。奥巴马认为,大多数美国人分得的蛋糕应该比他们自里根时代以来得到的蛋糕都要大。
  简单地说,大多数美国人相信奥巴马了解阶级压迫,以及美国右翼政变背后的真正内幕:国家的货币的重新分配使富人得到的钱越来越多——这是导致社会愈发不公的根源。
  现在,大多数美国人都在期待他一定要逆转这个局面。

·我相信,我们已经迎来了新一代续写美国的伟大传奇故事的时刻。如果我们能做到深谋远虑,勇往直前,我们就能告诉我们的子孙后代,正是我们实现了中东和平……正是我们解决了气候变化问题,并保证足以摧毁全人类的核武器没有落入歹人之手……正是我们战胜了全球的恐怖分子,为那些被世人遗忘的角落带来了和平曙光……正是我们使美国焕然一新。这个国家曾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漂泊者们的驻足之地,他们在这里找到了机会,找到了自由,找到了希望。但只有我们才能让美国的辉煌重现!

·种族问题是美国人生活中的一个持续而重大的因素。而且一直是这样的。在一定程度上,这是美国人生活中的一个根本性的污点。美国人通常比许多人认为的更加正派,这一点也是真实的。即使在发生冲突的时候,你有时也会产生这样的感觉:他们太忙了,他们太累了,他们太紧张了。--引自查尔斯·巴克利的《谁害怕一个黑大个?》(Who’s Afraid of a Large Black Man?)第19页

·我一般的态度是,如果我做好现在的工作,那么我就能有机会寻求更高的职位。如果我没有把工作做好,而且还过分关注将来的事情,那么机会的大门就不会向我打开。--引自2006年10月刊《本质》(Essence)杂志

·我们长期依赖石油,这是一种危险的事情。我们的政府多年前就知道这一点。虽然科研人员、各大公司和我们的政府官员不断地发出这方面的警告,但是,对于这种危险,有关方面没有准备应对,没有关注,或者说没有严加防范。对于这种危险,我们再也不能不闻不问了。--引自2005年9月15日“保护我们的能源未来”(Securing Our Energy Future)的演讲

  如果奥巴马当选美国首位黑人总统,美国将向国内外传递出一个强大的信息,表明美国接受多样性。——美国前国务卿科林·鲍威尔

  奥巴马强而有力地传达着希望的讯息,他号召大家同甘共苦,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这些举措吸引了众多的支持者。他拥有冷静的头脑和敏锐的判断力。我们认为,奥巴马有意愿和能力带来广泛的政治共识,而这对解决美国的问题是至关重要的。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奥巴马已身经百战,成长为一名领袖。——美国《纽约时报》

  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的政策演讲惊艳四座,使他一举名动天下,成为民主党的政治新星。以自由派为主的全美各大媒体对他青睐有加,称其为民主党近几十年来少有的有思想兼有能力的政治家。——美国《华盛顿周刊》

  他赢得年轻一代人的喜爱,是因为他的个性和风格;他赢得媒体的关注,是因为他被媒体看作是文化变革的代表。与此同时,外交政策理想主义者认为奥巴马将会恢复美国对国际准则的尊重;而外交政策现实主义者则认为奥巴马将重树美国的国际权威。——澳大利亚《澳大利亚人报》

关于预选选举和大选

  预选选举:预选选举是政党选择候选人的提名选举。预选选举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只在党内进行。如果是在党内进行,那么只有该政党党员才可以投票。在公开预选中,任何有资格投票的选民,无论党派归属,都可投票。   大选:大选是指从预选选举(或政党代表大会、预选会议)提名产生的候选人中选出担任联邦、州和地方公职的人的选举。大选的目的是在政党提出的候选人、无党派独立候选人、有时还有原来榜上无名但当场写名的竞选人中,作出最终选择。此外,在预选选举中未能定论的非党派竞选,也在大选时进行决选。州范围的重大议题可以放在大选选票上。

大选何时举行?

  它在偶数年11月第一个星期一过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

任何人都能竞选公职吗?成为候选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不同的民选公职有不同的要求。

──对竞选担任美国总统的候选人的要求是:

  在美国本土出生的公民,至少年满35岁,在美国至少已居住14年以上。(《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五段)

——美国参议院候选人的要求是:

  至少年满30岁,成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是当选州的居民。(《合众国宪法》第一条第三款第三段)

——对美国众议院候选人的要求是:

  至少年满25岁,成为美国公民已满7年,是当选州的居民。各州和地方的民选官员需要满足该行政区所规定的要求。

为什么联邦大选要在11月第一个星期一过后的星期二举行?

  11月第一个星期一过后的星期二最初被1845年联邦法规定为每隔四年任命总统选举人的日期。立法人员于1875年把这一天定为每个偶数年选举众议员的日子。1914年,它也成为选举联邦参议员的日子。

为什么定在11月初?

  美国在历史上大部份时期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社会。立法人员因此考虑到,11月也许是农民和农业工人能够去投票站投票的最方便的时间。那时,秋收已经结束(春天是播种时节,夏天忙于田间的劳作和照料庄稼),然而全国大部份地区气候还足够温和,使人们还能够在石土路上旅行。

为什么选星期二?

  由于美国农村的大部份居民当时要走很远才能到达各县首府进行投票,星期一被认为不太合理──这意味着很多人星期天就要上路,而这与教堂活动和主日礼拜发生冲突。

为什么选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

  立法人员有两个原因不将11月1日作为选举日。第一,11月1日是诸圣日,也就是罗马天主教的弥撒日。第二,大部份商人当时习惯于在每个月的第一天做上个月的帐。国会当时显然担心前一个月经济上的成败可能会对投票造成不应有的影响!

为什么在美国投票的人非常少?

  影响选民投票的因素似乎有几种。许多观察人士认为,目前的选举登记法有碍于选民参加投票。选民的人口组成、长期的政治或经济稳定、许多竞选中的可预见结果、以及一些候选人缺乏吸引力等也是影响选民投票的因素。大选的投票率通常比预选的投票率高。虽然有过关于实行强制投票的认真讨论,但在美国它从未被定为法律。视投票为一种权利和特权而非责任的观点,可能源于宪法规定的选举人制度,选举人在各州内指定,具有选举总统的专门职责(《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虽然现在几乎每个18岁以上的公民都有选举权,但在共和国初期,投票的权利只限于拥有财产或纳税的成年男子。

关于选举团   选民投票与选举团投票有什么区别?

  根据选举团制度,每个州的选举团成员(也称选举人)人数与每个州的联邦议员人数相等。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也拥有3张选举人选票。全国一共有538张选举人选票,总统候选人必须赢得其中至少270张选票才能当选。除了两个州以外,所有其他州都实行赢者囊括全票,即在这个州赢得多数选民选票的候选人获得该州选举人的全部选票。在大多数州,选举人经地区和州级政党代表大会产生。得胜候选人所属政党的选举人参加该州选举团的最后投票。选举人通常于12月在本州首府聚会投票表决。选举团投票结果随后送报华盛顿,1月在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上进行计票。尽管国会不时会出现一些提案,要求取消选举团制度,代之以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总统,但这类提案往往没有得到多少响应。

是否有总统在没有赢得选民多数票的情况下当选总统?

  迄今已有过17次当选总统没有赢得选民多数选票的大选。第一位这样的总统是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1824年),最近一位是乔治·W·布什(George W. Bush,2000年)。选举团制度使在一个州获胜的候选人赢得那个州的全部选票,无论那位候选人获胜的幅度多么有限。因此,有时候即使一位候选人比其竞选对手所得的总体选民票数少,他仍可当选总统。拉瑟福德·海斯(Rutherford B. Hayes, 1876年)和本杰明·哈里森(Benjamin Harrison,1888年)都是这样当选总统的。在海斯的那场选举结束的第二年,即1877年,为裁决选票结果中的争议而成立了一个选举特别委员会。约翰·昆西·亚当斯在1824年的那场大选中得到的选民选票少于他的竞选对手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但是由于杰克逊未能赢得选举团多数选票,经国会众议院决定,亚当斯当选总统。

其他问题

  既然美国实行政教分离,美国总统为什么在就职典礼上手抚《圣经》宣誓?总统及其他联邦政府官员宣誓就职时,往往手抚《圣经》并在宣誓结束时说:请上帝助我。不过,《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八段写道:我谨庄严宣誓(或郑重声明),我一定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在这一段中加入(或郑重声明)的目的就是允许总统在就职时不是必须要对上帝宣誓。民选代表必须以发誓或声明维护宪法;但在美国,宗教绝不会成为担任任何公职或赢得公众信任的一个条件。

共和党和民主党各以什么为标志?

  共和党的标志是象,民主党的标志是驴。这两种标志都是政治漫画家托马斯·纳斯特(Thomas Nast)于1874年在《哈勃周刊》(Harpers Weekly)上创作发表的。
  工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是否告诉人们应当投谁的票?一个工会组织或一家报纸宣布支持某位候选人是什么意思?
  美国选举采取不计名投票的方式,选民如何投票是他们的隐私。在历史上,特别是在20世纪早期和中期,工会组织对工会成员施加了极大的政治影响。但自越战时期以来,工会领导人和工会成员之间的分歧越来越普遍。一个工会组织宣布支持某位候选人,意味着该工会公开支持这位候选人并赞同他的主张。尽管工会组织鼓励工会成员提供同样的支持,但强迫成员违背自己的意愿投票是非法行为。

  谈及美国总统,经常会遇到届、任、位这三种提法。届、任、位三种提法的含义各不相同,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区别如下:

  届: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总统任期四年,任满四年为一届。如果总统在任期内死亡或因故去职,另由他人接任,继任总统和前总统为同一届总统。例如,1961年至1965年的第44届总统,开始由约翰·肯尼迪担任,1963年11月肯尼迪遇刺身亡后,由林顿·约翰逊接任。肯尼迪和约翰逊均为第44届总统。

  任:指总统的任职而言。一人连续担任几届总统职务,仍为一任。富兰克林·罗斯福就属于这种情况,他从1933年至1945年连任4届总统。但如果一人在不连续的几届总统选举中先后几次当选,当选几次就算几任。例如,1885年至1889年的第25届总统和1893年至1897年的第27届总统都由格罗弗·克利夫兰担任。由于不是连任,克利夫兰被认为担任过两任总统。

  位:指担任过总统的实际人数。美国从1789年开始选举总统至今,不论是连选连任,还是先后当选几任,均不重复计算,有几人算几人,迄今美国已有42位政治家担任过总统职务。

  现任总统布什是美国历史上第54届和第55届、第43任和第42位总统。在美国今年总统选举中,无论是奥巴马还是麦凯恩胜出,都将成为美国第56届、第44任和第43位总统。

我父亲的梦想:奥巴马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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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亲的梦想:奥巴马回忆录》是目前国内奥巴马唯一亲笔授权的自传,被《时代》周刊誉为美国政坛有史以来最好看的回忆录”。全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我的身世》讲述了奥巴马的家庭背景和他辛酸的童年生活;第二部《芝加哥起飞》描述奥巴马在芝加哥南区三年的社区工作;第三部《梦回肯尼亚》描述奥巴马与同父异母的妹妹在纽约见面后展开的肯尼亚部落寻根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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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他将改变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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